卫生部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批复VJf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安徽省卫生厅:VJf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你厅《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请示》(卫监秘〔2006〕493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VJf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不属于本医疗机构在册人员,或者与本医疗机构之间未形成聘用关系的人员,应认定为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。VJf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此复。VJf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卫生部VJf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VJf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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